维摩诘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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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詰所說經囑累品第十四·第28句

若後末世,有能受持讀誦、為他說者,當知皆是彌勒神力之所建立。
三层注释
证据层

「若有人受持、讀誦,解其義趣,是人命終,為千佛授手,令不恐怖,不墮惡趣,即往兜率天上彌勒菩薩所。彌勒菩薩,有三十二相大菩薩眾所共圍繞,有百千萬億天女眷屬,而於中生,有如是等功德利益。是故智者,應當一心自書、若使人書,受持、讀誦,正憶念,如說修行。」

转述层

A文本9指出受持、讀誦《法華經》者將得往生彌勒菩薩所居兜率天,顯示彌勒與經典弘傳的關聯,可部分支持B文中彌勒神力建立持經者的說法。

点评层

雖未明言「彌勒神力之所建立」,但揭示彌勒接引持經者之果報,間接呼應神力護持之意,覆蓋度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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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文本提及彌勒接引持經者,但未直接說明其神力建立持經行為,需進一步判斷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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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经匹配段落 5
妙法蓮華經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 相关度: 0.32

爾時,佛告上行等菩薩大眾:「諸佛神力如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若我以是神力,於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阿僧祇劫,為囑累故,說此經功德,猶不能盡。以要言之,如來一切所有之法、如來一切自在神力、如來一切祕要之藏、如來一切甚深之事,皆於此經宣示顯說。是故汝等於如來滅後,應一心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所在國土,若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若經卷所住之處,若於園中、若於林中、若於樹下、若於僧坊、

妙法蓮華經法師品第十 相关度: 0.32

「藥王!當知如來滅後,其能書、持、讀、誦、供養、為他人說者,如來則為以衣覆之,又為他方現在諸佛之所護念。是人有大信力,及志願力、諸善根力。當知是人與如來共宿,則為如來手摩其頭。

妙法蓮華經從地踊出品第十五 相关度: 0.31

爾時他方國土諸來菩薩摩訶薩,過八恒河沙數,於大眾中起立,合掌作禮而白佛言:「世尊!若聽我等,於佛滅後,在此娑婆世界,懃加精進,護持、讀誦、書寫、供養是經典者,當於此土而廣說之。」

妙法蓮華經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 相关度: 0.31

「諸佛救世者,  住於大神通, 為悅眾生故,  現無量神力, 舌相至梵天,  身放無數光, 為求佛道者,  現此希有事。 諸佛謦欬聲,  及彈指之聲, 周聞十方國,  地皆六種動。 以佛滅度後,  能持是經故, 諸佛皆歡喜,  現無量神力。 囑累是經故,  讚美受持者, 於無量劫中,  猶故不能盡。 是人之功德,  無邊無有窮, 如十方虛空,  不可得邊際。 能持是經者,  則為已見我, 亦見多寶

妙法蓮華經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 相关度: 0.31

爾時,千世界微塵等菩薩摩訶薩,從地踊出者,皆於佛前一心合掌,瞻仰尊顏,而白佛言:「世尊!我等於佛滅後,世尊分身所在國土滅度之處,當廣說此經。所以者何?我等亦自欲得是真淨大法,受持、讀誦、解說、書寫,而供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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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ID 維摩詰經_維摩詰所說經囑累品第十四_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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