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诘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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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詰所說經法供養品第十三·第6句

若有受持讀誦、如說修行者,我當與諸眷屬供養給事;所在聚落城邑、山林曠野有是經處,我亦與諸眷屬聽受法故,共到其所;其未信者,當令生信,其已信者,當為作護。
三层注释
证据层

「若於此經忘失句逗,我還為說,令得具足。」「我爾時廣遣天、龍、鬼神、乾闥婆、阿修羅等,聽其說法。」「是人若行、若立讀誦此經,我爾時乘六牙白象王,與大菩薩眾俱詣其所,而自現身,供養守護,安慰其心,亦為供養法華經故。」

转述层

B文本中維摩詰言將率眷屬供養受持修行者,並至經典所在處聽法護信,與A文本中佛遣化人、天龍鬼神或菩薩親往守護、聽法、助念之說法一致。

点评层

A文本雖出自《法華經》,但其關於護持、供養、親臨聽法與增長信根的機制,與B文本所述維摩詰之誓願高度對應,可視為同類護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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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经匹配段落 5
妙法蓮華經法師品第十 相关度: 0.34

「藥王!當知如來滅後,其能書、持、讀、誦、供養、為他人說者,如來則為以衣覆之,又為他方現在諸佛之所護念。是人有大信力,及志願力、諸善根力。當知是人與如來共宿,則為如來手摩其頭。

妙法蓮華經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 相关度: 0.34

爾時,佛告上行等菩薩大眾:「諸佛神力如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若我以是神力,於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阿僧祇劫,為囑累故,說此經功德,猶不能盡。以要言之,如來一切所有之法、如來一切自在神力、如來一切祕要之藏、如來一切甚深之事,皆於此經宣示顯說。是故汝等於如來滅後,應一心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所在國土,若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若經卷所住之處,若於園中、若於林中、若於樹下、若於僧坊、

妙法蓮華經法師品第十 相关度: 0.33

「欲捨諸懈怠,  應當聽此經, 是經難得聞,  信受者亦難。 如人渴須水,  穿鑿於高原, 猶見乾燥土,  知去水尚遠; 漸見濕土泥,  決定知近水。 藥王汝當知!  如是諸人等, 不聞法華經,  去佛智甚遠, 若聞是深經,  決了聲聞法。 是諸經之王,  聞已諦思惟, 當知此人等,  近於佛智慧。 若人說此經,  應入如來室, 著於如來衣,  而坐如來座, 處眾無所畏,  廣為分別說。 大慈悲為

妙法蓮華經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相关度: 0.33

「若我滅度後,  能奉持此經, 斯人福無量,  如上之所說, 是則為具足,  一切諸供養。 以舍利起塔,  七寶而莊嚴, 表剎甚高廣,  漸小至梵天, 寶鈴千萬億,  風動出妙音。 又於無量劫,  而供養此塔, 華香諸瓔珞,  天衣眾伎樂, 燃香油酥燈,  周匝常照明。 惡世法末時,  能持是經者, 則為已如上,  具足諸供養。 若能持此經,  則如佛現在, 以牛頭栴檀,  起僧坊供養。 堂有三十

妙法蓮華經勸持品第十三 相关度: 0.33

爾時藥王菩薩摩訶薩及大樂說菩薩摩訶薩,與二萬菩薩眷屬俱,皆於佛前作是誓言:「唯願世尊不以為慮。我等於佛滅後,當奉持、讀誦、說此經典。後惡世眾生,善根轉少,多增上慢,貪利供養,增不善根,遠離解脫。雖難可教化,我等當起大忍力,讀誦此經,持說、書寫、種種供養,不惜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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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ID 維摩詰經_維摩詰所說經法供養品第十三_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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