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诘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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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詰所說經法供養品第十三·第57句

當以法之供養,供養於佛。
三层注释
证据层

「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若以華、香、瓔珞、燒香、末香、塗香、天繒、幡蓋及海此岸栴檀之香,如是等種種諸物供養,所不能及;假使國城、妻子布施,亦所不及。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於諸施中最尊最上,以法供養諸如來故。」

转述层

A文本7中明確指出,以神通力焚身供佛的行為被諸佛讚歎為「真法供養如來」,強調以法供養勝過一切物質供養,與B文本「當以法之供養,供養於佛」完全呼應。

点评层

A文本7直接定義「法供養」為最高形式的供養,且其語境與B文本一致,覆蓋核心概念,具有高度權威性與對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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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适用度 0.95
法华经匹配段落 5
妙法蓮華經法師品第十 相关度: 0.30

「藥王!其有讀誦法華經者,當知是人以佛莊嚴而自莊嚴,則為如來肩所荷擔。其所至方,應隨向禮,一心合掌,恭敬供養,尊重讚歎,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餚饌,作諸伎樂,人中上供,而供養之,應持天寶而以散之,天上寶聚應以奉獻。所以者何?是人歡喜說法,須臾聞之,即得究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妙法蓮華經見寶塔品第十一 相关度: 0.30

「彼佛成道已,臨滅度時,於天人大眾中告諸比丘:『我滅度後,欲供養我全身者,應起一大塔。』其佛以神通願力,十方世界,在在處處,若有說法華經者,彼之寶塔皆踊出其前,全身在於塔中,讚言:『善哉,善哉!』

妙法蓮華經法師品第十 相关度: 0.29

佛告藥王:「又如來滅度之後,若有人聞妙法華經,乃至一偈一句,一念隨喜者,我亦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若復有人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妙法華經,乃至一偈,於此經卷敬視如佛,種種供養——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乃至合掌恭敬。藥王!當知是諸人等已曾供養十萬億佛,於諸佛所成就大願,愍眾生故,生此人間。

妙法蓮華經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相关度: 0.29

「若我滅度後,  能奉持此經, 斯人福無量,  如上之所說, 是則為具足,  一切諸供養。 以舍利起塔,  七寶而莊嚴, 表剎甚高廣,  漸小至梵天, 寶鈴千萬億,  風動出妙音。 又於無量劫,  而供養此塔, 華香諸瓔珞,  天衣眾伎樂, 燃香油酥燈,  周匝常照明。 惡世法末時,  能持是經者, 則為已如上,  具足諸供養。 若能持此經,  則如佛現在, 以牛頭栴檀,  起僧坊供養。 堂有三十

妙法蓮華經法師品第十 相关度: 0.29

「藥王!若有人問:『何等眾生於未來世當得作佛?』應示:『是諸人等於未來世必得作佛。』何以故?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法華經,乃至一句,受持、讀誦、解說、書寫,種種供養經卷——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合掌恭敬;是人,一切世間所應瞻奉,應以如來供養而供養之。當知此人是大菩薩,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哀愍眾生,願生此間,廣演分別妙法華經。何況盡能受持、種種供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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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ID 維摩詰經_維摩詰所說經法供養品第十三_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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