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诘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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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師利問疾品第五·第124句

彼有疾菩薩,應如是觀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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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信解品第四 相关度: 0.68

「世尊,爾時長者有疾,自知將死不久。語窮子言:『我今多有金銀珍寶,倉庫盈溢,其中多少、所應取與,汝悉知之。我心如是,當體此意。所以者何?今我與汝,便為不異,宜加用心,無令漏失。』爾時窮子,即受教勅,領知眾物,金銀珍寶及諸庫藏,而無悕取一飡之意。然其所止故在本處,下劣之心亦未能捨。復經少時,父知子意漸已通泰,成就大志,自鄙先心。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族、國王、大臣、剎利、居士,皆悉已集,即自宣言:

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相关度: 0.55

爾時龍女有一寶珠,價直三千大千世界,持以上佛。佛即受之。龍女謂智積菩薩、尊者舍利弗言:「我獻寶珠,世尊納受,是事疾不?」

妙法蓮華經常不輕菩薩品第二十 相关度: 0.50

「過去有佛,  號威音王,  神智無量, 將導一切,  天人龍神,  所共供養。 是佛滅後,  法欲盡時,  有一菩薩, 名常不輕。  時諸四眾,  計著於法。 不輕菩薩,  往到其所,  而語之言: 『我不輕汝,  汝等行道,  皆當作佛。』 諸人聞已,  輕毀罵詈;  不輕菩薩, 能忍受之。  其罪畢已,  臨命終時, 得聞此經,  六根清淨。  神通力故, 增益壽命,  復為諸人,  廣說是

妙法蓮華經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相关度: 0.48

「阿逸多!若我滅後,聞是經典,有能受持,若自書、若教人書,則為起立僧坊,以赤栴檀作諸殿堂三十有二,高八多羅樹,高廣嚴好,百千比丘於其中止,園林、浴池、經行、禪窟,衣服、飲食、床褥、湯藥,一切樂具充滿其中。如是僧坊、堂閣,若干百千萬億,其數無量,以此現前供養於我及比丘僧。是故我說:『如來滅後,若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若自書、若教人書,供養經卷,不須復起塔寺,及造僧坊、供養眾僧。』況復有人能持是經,

譬喻品第三 相关度: 0.47

「舍利弗!是長者作是思惟:『我身手有力,當以衣裓、若以机案,從舍出之。』復更思惟:『是舍唯有一門,而復狹小。諸子幼稚,未有所識,戀著戲處,或當墮落,為火所燒。我當為說怖畏之事,此舍已燒,宜時疾出,無令為火之所燒害。』作是念已,如所思惟,具告諸子,汝等速出。父雖憐愍、善言誘喻,而諸子等樂著嬉戲,不肯信受,不驚不畏,了無出心;亦復不知何者是火?何者為舍?云何為失?但東西走戲,視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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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ID 維摩詰經_文殊師利問疾品第五_124
状态 无法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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