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诘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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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第三·第34句

住平等法,應次行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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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文本未涉及‘住平等法’与乞食次第之关联,无相关概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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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经匹配段落 5
安樂行品第十四 相关度: 0.28

「若欲說是經,  當捨嫉恚慢、 諂誑邪偽心,  常修質直行。 不輕蔑於人,  亦不戲論法, 不令他疑悔,  云汝不得佛。 是佛子說法,  常柔和能忍, 慈悲於一切,  不生懈怠心。 十方大菩薩,  愍眾故行道, 應生恭敬心,  是則我大師。 於諸佛世尊,  生無上父想, 破於憍慢心,  說法無障礙。 第三法如是,  智者應守護, 一心安樂行,  無量眾所敬。

妙法蓮華經囑累品第二十二 相关度: 0.27

爾時,釋迦牟尼佛從法座起,現大神力,以右手摩無量菩薩摩訶薩頂,而作是言:「我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習是難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付囑汝等。汝等應當一心流布此法,廣令增益。」如是三摩諸菩薩摩訶薩頂,而作是言:「我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習是難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付囑汝等。汝等當受持、讀誦、廣宣此法,令一切眾生普得聞知。所以者何?如來有大慈悲,無諸慳悋,亦無所畏,能與眾生,佛之智慧、

安樂行品第十四 相关度: 0.26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欲滅時,有成就是第三安樂行者,說是法時,無能惱亂,得好同學共讀誦是經,亦得大眾而來聽受,聽已能持,持已能誦,誦已能說,說已能書、若使人書,供養經卷,恭敬、尊重、讚歎。」

妙法蓮華經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 相关度: 0.26

「普賢!若如來滅後後五百歲,若有人見受持、讀誦法華經者,應作是念:『此人不久當詣道場,破諸魔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轉法輪、擊法鼓、吹法螺、雨法雨,當坐天人大眾中師子法座上。』

安樂行品第十四 相关度: 0.26

佛告文殊師利:「若菩薩摩訶薩,於後惡世欲說是經,當安住四法。一者、安住菩薩行處及親近處,能為眾生演說是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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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ID 維摩詰經_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第三_034
状态 无法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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