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诘经原文
无法注释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第三·第122句
無重增此二比丘罪!
无法注释原因
A文本无关于‘不重增比丘罪’的直接或间接表述,无法注释B文本。
置信度评估
语义相似度
0.10
注释适用度
0.10
法华经匹配段落 5
妙法蓮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相关度: 0.26
「諸善男子!於意云何?頗有人能說此良醫虛妄罪不?」
妙法蓮華經法師品第十
相关度: 0.26
「藥王!若有惡人,以不善心,於一劫中現於佛前,常毀罵佛,其罪尚輕;若人以一惡言,毀呰在家、出家讀誦法華經者,其罪甚重。
妙法蓮華經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相关度: 0.26
「若不順我呪, 惱亂說法者, 頭破作七分, 如阿梨樹枝。 如殺父母罪, 亦如壓油殃, 斗秤欺誑人, 調達破僧罪。 犯此法師者, 當獲如是殃。」
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
相关度: 0.25
爾時淨華宿王智佛告妙音菩薩:「汝莫輕彼國,生下劣想。善男子!彼娑婆世界,高下不平,土石諸山,穢惡充滿,佛身卑小,諸菩薩眾其形亦小。而汝身四萬二千由旬,我身六百八十萬由旬,汝身第一端正,百千萬福,光明殊妙,是故汝往,莫輕彼國——若佛、菩薩及國土,生下劣想。」
妙法蓮華經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相关度: 0.25
「世尊!是陀羅尼神呪,四十二億諸佛所說,若有侵毀此法師者,則為侵毀是諸佛已。」
注释信息
| 注释ID | 維摩詰經_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第三_122 |
| 状态 | 无法注释 |
| 需审核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