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诘经原文
无法注释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第三·第150句
不應說出家功德之利。
无法注释原因
A文本未涉及‘不应说出家功德之利’的相关内容,无法提供注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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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经匹配段落 5
妙法蓮華經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相关度: 0.27
「王出家已,於八萬四千歲,常勤精進修行妙法華經。過是已後,得一切淨功德莊嚴三昧,即昇虛空,高七多羅樹,而白佛言:『世尊!此我二子,已作佛事,以神通變化轉我邪心,令得安住於佛法中,得見世尊。此二子者,是我善知識,為欲發起宿世善根,饒益我故,來生我家。』
妙法蓮華經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相关度: 0.26
「母即告言:『聽汝出家。所以者何?佛難值故。』
妙法蓮華經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相关度: 0.26
佛言:「若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是經,乃至受持一四句偈,讀誦、解義、如說修行,功德甚多。」
妙法蓮華經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相关度: 0.25
「於是二子白父母言:『善哉,父母!願時往詣雲雷音宿王華智佛所,親近供養。所以者何?佛難得值,如優曇鉢羅華,又如一眼之龜,值浮木孔。而我等宿福深厚,生值佛法,是故父母當聽我等,令得出家。所以者何?諸佛難值,時亦難遇。』
妙法蓮華經法師品第十
相关度: 0.25
「藥王!若有惡人,以不善心,於一劫中現於佛前,常毀罵佛,其罪尚輕;若人以一惡言,毀呰在家、出家讀誦法華經者,其罪甚重。
注释信息
| 注释ID | 維摩詰經_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第三_150 |
| 状态 | 无法注释 |
| 需审核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