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诘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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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詰所說經菩薩品第四·第57句

雖福應有,不當自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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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文本无关于‘福应有而不当自恣’的直接或间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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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经匹配段落 5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 相关度: 0.25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有如是力。若有眾生恭敬禮拜觀世音菩薩,福不唐捐。是故眾生皆應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

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 相关度: 0.25

夫兇頑之徒,一於為惡,棄五倫如敝帚,蹈刑法如飲甘,寧餧羅剎,不欽佛道。然人性本善,所為惡者,特氣質之偏;苟能改心易慮,修省避畏,轉移之間惡可為善矣。為善則即善人,昔之所積之咎,如太空點塵、紅罏片雪,消滌淨盡,雖有果報將安施乎?朕恒念此,惟恐世之人有過而不知改,乃甘心焉以自棄,遂表章是經,使善良君子永堅禁戒之心,廣納無量之福,為善功德豈有涯涘哉!

譬喻品第三 相关度: 0.24

佛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妙法蓮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相关度: 0.23

佛言:「我亦如是,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為眾生故,以方便力、言當滅度,亦無有能如法說我虛妄過者。」

妙法蓮華經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相关度: 0.23

「爾時妙莊嚴王,讚歎佛如是等無量百千萬億功德已,於如來前,一心合掌,復白佛言:『世尊!未曾有也。如來之法,具足成就不可思議微妙功德,教誡所行,安隱快善。我從今日,不復自隨心行,不生邪見、憍慢、瞋恚諸惡之心。』說是語已,禮佛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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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ID 維摩詰經_維摩詰所說經菩薩品第四_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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