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诘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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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詰所說經菩薩品第四·第111句

稽首禮維摩詰足,即解瓔珞價直百千以上之,不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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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层

「無盡意菩薩白佛言:『世尊!我今當供養觀世音菩薩。』即解頸眾寶珠、瓔珞,價直百千兩金,而以與之,作是言:『仁者!受此法施珍寶瓔珞。』時觀世音菩薩不肯受之。」

转述层

B文本中人物解瓔珞價值百千以上供養維摩詰,對方不取,與A1中無盡意菩薩供養觀世音菩薩瓔珞價直百千兩金而觀世音不肯受之的情節結構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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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人物不同(觀世音 vs 維摩詰),但「解瓔珞價直百千」「上之」「不肯取」等關鍵行為與A1高度對應,可類比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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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 相关度: 0.32

無盡意菩薩白佛言:「世尊!我今當供養觀世音菩薩。」即解頸眾寶珠、瓔珞,價直百千兩金,而以與之,作是言:「仁者!受此法施珍寶瓔珞。」時觀世音菩薩不肯受之。無盡意復白觀世音菩薩言:「仁者!愍我等故,受此瓔珞。」

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相关度: 0.31

爾時龍女有一寶珠,價直三千大千世界,持以上佛。佛即受之。龍女謂智積菩薩、尊者舍利弗言:「我獻寶珠,世尊納受,是事疾不?」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 相关度: 0.30

爾時佛告觀世音菩薩:「當愍此無盡意菩薩及四眾,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故,受是瓔珞。」

妙法蓮華經信解品第四 相关度: 0.29

「世尊!爾時窮子傭賃展轉遇到父舍,住立門側。遙見其父、踞師子床,寶机承足,諸婆羅門、剎利、居士皆恭敬圍繞,以真珠瓔珞,價直千萬,莊嚴其身;吏民、僮僕,手執白拂,侍立左右。覆以寶帳,垂諸華幡,香水灑地,散眾名華,羅列寶物,出內取與,有如是等種種嚴飾,威德特尊。窮子見父有大力勢,即懷恐怖,悔來至此。竊作是念:『此或是王,或是王等,非我傭力得物之處。不如往至貧里,肆力有地,衣食易得。若久住此,或見逼迫,

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 相关度: 0.28

時多寶佛告彼菩薩:「善男子!來,文殊師利法王子欲見汝身。」于時妙音菩薩於彼國沒,與八萬四千菩薩俱共發來。所經諸國,六種震動,皆悉雨於七寶蓮華;百千天樂,不鼓自鳴。是菩薩目如廣大青蓮華葉,正使和合百千萬月,其面貌端正復過於此,身真金色,無量百千功德莊嚴,威德熾盛,光明照曜,諸相具足,如那羅延堅固之身。入七寶臺,上昇虛空,去地七多羅樹,諸菩薩眾恭敬圍繞,而來詣此娑婆世界耆闍崛山。到已,下七寶臺,以價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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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ID 維摩詰經_維摩詰所說經菩薩品第四_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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