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智稱

卷11
少年習武 因經出家 弘律四方 終老著述
釋智稱,姓裴,本河東聞憙人。魏冀州刺史徽之後也。祖世避難,寓居京口。稱幼而慷慨,頗好弓馬。年十七,隨王玄謨、申坦北討獫狁。每至交兵血刃,未嘗不心懷惻怛,痛深諸己。却乃歎曰:「害人自濟,非仁人之志也。」事寧解甲。遇讀《瑞應經》,乃深生感悟。知百年不期,國城非重,乃投南㵎禪房宗公,請受五戒。宋孝武時迎益州仰禪師下都供養,稱便來意歸依,仰亦厚相將接。及仰反汶江,因扈遊而上,於蜀裴寺出家,仰為之師,時年三十有六。乃專精律部,大明《十誦》,又誦《小品》一部。 後東下江陵,從隱、具二師更受禪律。值義嘉遘亂,乃移卜居京師,遇穎公於興皇講律。稱諮決隱遠,發言中詣,一時之席,莫不驚嗟。定林法獻於講席相值,聞其往復清玄,仍携止山寺。於是溫誦《小品》,研構毘尼。後餘杭寶安寺釋僧志請稱還鄉,開講《十誦》。雲栖寺復屈為寺主,稱乃受任。少時舉其綱目,示以憲章。頃之反都,文宣請於普弘講律,僧眾數百,皆執卷承旨。 稱辭家入道,務遣繁累,常絕慶弔,杜人事。每有凶故,秉戒節哀。唯行道加勤,以終朞功之制。末方沙門慧始請稱還鄉講說,親里知舊皆來問訊,悉慇懃訓勗,示以孝慈。臨別涕泣,固留不止。還京憩安樂寺。法輪常轉,講大本三十餘遍。齊永元二年卒,春秋七十有二。著《十誦義記》八卷,盛行於世。弟子僧辯等,樹碑于安樂寺。 稱弟子聰、超二人最善毘尼,為門徒所挹。 釋僧祐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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