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令資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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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顒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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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諭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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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理中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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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宋明之初,勅在所資給,發遣下京,止靈基寺。講說相續,稟服成群,申明二諦義有三宗不同。時汝南周顒又作〈三宗論〉,既與林意相符,深所欣遲,迺致書於顒曰:「近聞檀越敘二諦之新意,陳三宗之取捨,聲殊恒律,雖進物不速如貧道鄙懷,謂天下之理,唯此為得焉。不如此,非理也。是以相勸,速著紙筆。比見往來者,聞作論已成,隨憙充遍,特非常重。又承檀越恐立異常時,干犯學眾,製論雖成,定不必出,聞之懼然不覺興臥。此義旨趣,似非初開,妙音中絕,六十七載,理高常韻,莫有能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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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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