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L1
論曰。云何變化身不成自性身?
釋
S1
釋曰。變化身不成法身,是道理。
釋
S2
變化身成法身,非道理。
釋
S3
是非義云何可知?
論
L2
論曰。由八種因故。
釋
S4
釋曰。有八種因證是非義。
論
L3
論曰。一、諸菩薩從久遠來,得無退三摩提,於兜率陀天道及人道中受生,不應道理。
釋
S5
釋曰。菩薩從得初地乃至十地,經三十大劫阿僧祇,得五百不退定,久已離欲三界,無有道理生天道中,何況有道理於人間,在釋迦王種中生。
釋
S6
為化下眾生故現受人身,此身無因而於世間是有,故非果報身及自性身,但是變化身。
論
L4
論曰。二、諸菩薩從久遠來恆憶宿住。
釋
S7
釋曰。菩薩從初地至十地,於長時中恆憶宿命,先所修得無量伎能悉不忘失。
論
L5
論曰。方書算計數量印相工巧等論,行欲塵及受用欲塵中,菩薩無知,不應道理。
釋
S8
釋曰。六十四種方土異書,乘除等十六種算計法,離乘除等十六種觀聚知數多少、觀聚知量多少,以印印物為相,或增或減、或守或相,六十四能十八明處,六十四王伎祕巧術法,未得令得已得令長,已長付囑善人,為行欲塵。
釋
S9
於六塵中,如歌舞和合衣著調鼎等事,名受用欲塵。
釋
S10
菩薩於無量劫來,常憶宿世所修一切伎能,悉無忘失,無有道理於此等事不知不憶。
釋
S11
為化眾生,示下品人可轉成上品故,顯自身未有此能方須修學。
釋
S12
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自性身及受用身。
論
L6
論曰。三、諸菩薩從久遠來、已識別邪正法教、往外道所事彼為師、不應道理。
釋
S13
釋曰。菩薩於三十三大劫阿僧祇於正行中修正勤,福德智慧行悉已圓滿,無有道理於最後身,不能了別邪正說異。
釋
S14
若無此知,得佛之時為知何法?
釋
S15
為欲降伏諸外道故,現為此事。
釋
S16
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
L7
論曰。四、諸菩薩從久遠來,已通達三乘聖道正理,為求道故修虛苦行,不應道理。
釋
S17
釋曰。諸菩薩從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來,在十解十行,初地已通達三乘聖道正理,離斷常執、不行苦樂邪行,是二乘聖道正理;捨有無執離一切分別,修無分別境智正行,是菩薩聖道正理。
釋
S18
外道苦行能滅已得法,不能得未得法,於二世中但損無益,故名為虛,無有道理菩薩應習行此事。
釋
S19
為化眾生示修苦行,無有果報故,現行此事。
釋
S20
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
L8
論曰。五、諸菩薩捨百拘胝閻浮提,於一處得無上菩提及轉法輪,不應道理。
釋
S21
釋曰。諸菩薩修道之時,遍滿萬億閻浮提,成熟萬億閻浮提眾生,成佛之時則應遍滿受身。
釋
S22
然果報身唯得有一不得有多。
釋
S23
若爾,何故不別於一勝處受身,以化身遍一切處行化?
釋
S24
無有道理捨萬億閻浮提,偏於一閻浮提成佛轉法輪。
釋
S25
為化眾生令知佛出世故,現為此事。
釋
S26
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
L9
論曰。六、若離顯無上菩提方便,但以化身於他方作佛事。
論
L10
若爾,則應於兜率陀天上成正覺。
釋
S27
釋曰。若汝執但於一閻浮提處得無上菩提,餘處則離入胎等方便,於餘處唯現化身作佛事。
釋
S28
云何不執如此菩薩,在兜率陀天上得無上菩提,於餘處現化身作佛事?
釋
S29
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
L11
論曰。七、若不爾,云何佛不於一切閻浮提中平等出現?
論
L12
若不於他方出現,無阿含及道理可證此義。
釋
S30
釋曰。若不於天中得菩提,則應遍得。
釋
S31
而菩薩於一切四天下,不遍得無上菩提,但於一處得,無阿含及道理能證此義。
釋
S32
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
L13
論曰。八、二如來於一世界俱現,此不相違,若許化身成多。
釋
S33
釋曰。一娑訶世界有二如來俱出世,此與義不相違。
釋
S34
何以故?
釋
S35
以許化身成多故。
釋
S36
化身既多,處處有化身,此無所妨。
釋
S37
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
L14
論曰。由四天下攝一世界,如轉輪王於一世界,或一主或別主俱生,不應道理。
論
L15
諸佛亦爾。
釋
S38
釋曰。因此證可說,如此有一世界,在百拘胝世界中,於中不見佛。
釋
S39
若汝說如此,則與經相違。
釋
S40
有如此說,謂二佛不一時俱生大三千世界,譬如轉輪王。
釋
S41
此中汝應判此經同轉輪王義,如兩轉輪王於一世界不得俱生,不妨於餘世界俱生。
釋
S42
兩如來俱生非道理,判義亦應如此。
論
L16
論曰。此中說偈。
釋
S43
釋曰。為顯具相無上覺義,故說此偈。
論
L17
論曰。佛微細化身,多入胎平等,
為顯具相覺,於世間示現。
釋
S44
釋曰。佛在兜率陀天上下閻浮提受胎,是時中如來化作一切佛弟子,如淨命舍利弗等受胎。
釋
S45
若安立彼具相,無上覺則得顯現。
釋
S46
若無下中二乘,則不得顯佛是無上。
釋
S47
若無二乘智慧淺狹,則不得顯佛是具相。
釋
S48
為顯此義,故化身出現於世,諸佛如來非一向涅槃。
釋
S49
今當顯示此義。
論
L18
論曰。有六種因,諸佛世尊於化身中不得永住。
釋
S50
釋曰。有六因證佛須捨化身。
論
L19
論曰。一、正事究竟故,由已解脫成熟眾生故。
釋
S51
釋曰。如來化身正事已究竟故,化身不永住。
釋
S52
成熟眾生令得解脫是化身正事,眾生既悉成熟解脫,故名正事究竟。
論
L20
論曰。二、若已得解脫,求般涅槃,為令彼捨般涅槃意,欲求得常住佛身故。
釋
S53
釋曰。若已解脫惑障,求無餘涅槃。
釋
S54
為轉其意,欲示化身非實有,故捨化身,示別有常住法身是真實有,應轉求小乘無餘涅槃心,求常住法身,故化身不永住。
論
L21
論曰。三、為除彼於佛所有輕慢心故,為令彼通達甚深真如法及正說法故。
釋
S55
釋曰。彼謂一切眾生。
釋
S56
計佛有生老病死等與己不異故,於如來起輕慢心。
釋
S57
欲令眾生識如來真實身及假名身,真身即真如法及正說法,正說法從真如法流出名正說身,此二名法身。
釋
S58
此法最甚深難可通達,非下位人境界。
釋
S59
若通達此身,則於如來起極尊重心。
釋
S60
假名身即化身,示此身是分別所作,非真實有故,化身不永住。
論
L22
論曰。四、為令眾生於佛身起渴仰心,數見無厭足故。
釋
S61
釋曰。若恆住一化身,眾生始見生渴仰,後則歇薄。
釋
S62
若色形改變種種希有,眾生數見新新渴仰則無厭足,故化身不永住。
論
L23
論曰。五、為令彼向自身起極精進,由知正說者不可得故。
釋
S63
釋曰。若佛恆住化身,眾生則不起難遭想。
釋
S64
故如來捨化身,令其知佛不久住世,起極正勤,急度自身不觀於他。
釋
S65
又以自身證其是非,名向自身。
釋
S66
故化身不永住。
論
L24
論曰。六、為令彼速得至成熟位,向自身不捨荷負,極精進故。
釋
S67
釋曰。前明為未修正勤令修正勤,此明若已修正勤令不捨正勤,修習定慧疾得圓滿,故化身不永住。
論
L25
論曰。此中說偈。
釋
S68
釋曰。為攝前六因,令多忘失者易得憶持,故重說偈。
論
L26
論曰。由正事究竟,為除樂涅槃,
令捨輕慢佛,發起渴仰心,
令向身精進,及為速成熟,
諸佛於化身,許非一向住。
釋
S69
釋曰。如來不永般涅槃,今當顯示此義。
論
L27
論曰。為度一切眾生,由發願及修行,尋求無上菩提,一向般涅槃,此事不應道理。
釋
S70
釋曰。如來昔在願樂地中,為度眾生發諸勝願求無上菩提,於見等位中為度眾生修諸勝行尋無上菩提。
釋
S71
若得極果而捨眾生般涅槃,不應道理。
釋
S72
何以故?
論
L28
論曰。本願及修行,相違無果故。
釋
S73
釋曰。菩薩昔為度眾生發願及修行,令我當來常能利益一切眾生。
釋
S74
利益眾生即願行果。
釋
S75
今得極果,若棄捨眾生永般涅槃,則違發願修行本意。
釋
S76
願行但有自利益果,無利益他果。
釋
S77
由如來不永般涅槃,是故相應有果。